令狐聊大明,昨天说了王振,明朝的四大宦官就算是讲完了,今天开始跟大伙儿聊聊大明朝的文臣武将,其实这些大明的官员也很有意思,说是好人吧,银子他也没少划拉,甚至比一些贪官还要多,你说贪官吧,他也真干过利国利民的事儿,但是唯有一人,不仅功在社稷,而且真的是两袖清风,他就是咱们今天故事的主角,于谦。

这个于谦不是德云社那个抽烟,喝酒,烫头的谦大爷,而是世称于少保,谥号“忠肃”的于谦,他生于1398年5月13日,字廷益,号节庵,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人,《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又因为葬于杭州南山三台山脚下,与葬在杭州西湖北山栖霞岭麓的岳飞,杭州南屏山北麓荔枝峰下的张苍水,被世人称为“西湖三杰”。

喜欢历史的人,尤其是喜欢明朝的人,对于谦自然不会陌生,但是大部分人对他还是有点不太熟悉,但是我要说一首诗,大家一下子就会知道了,“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这首《石灰吟》就是于谦写的,可是这首诗却也道出了他自己的一声,不说是一语成谶,但是也差不了多少。

于谦小时候就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据说在他七岁的时候,一个和尚看了他的模样之后,说了一句,“这孩子以后将是拯救时局的宰相。”先不论这个故事的真假,但是我们能得出一个结论,于谦长得肯定跟一般人不一样。

有句话说得好,出名要趁早,于谦也不例外,在永乐十九年,也就是1421年,二十三岁的他考取了辛丑科进士,从此踏上仕途,时隔五年后,于谦迎来了他人生个小高峰。

宣德元年,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明宣宗朱瞻基亲征,当时他被任命为御史,等朱高煦出降,宣宗让于谦数落一下他的罪行,于谦从容赴命,口述其罪,正词崭崭,声色震厉,骂得朱高煦伏地战栗,口称万死。这一下不仅天下闻名,还让宣宗大悦,当即下令派于谦巡按江西,其间平反数百起冤狱,被称为“声绩表著,卓然负经世之才”,这一番作为让内阁的“三杨”知道了这位年轻人的才干,于是不久,于谦就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巡抚山西、河南等地。那年的他三十二岁。

在“三杨”相继去世后,太监王振专权。可是于谦每次进京,是两袖清风,不置一物,王振把他降职为大理寺少卿,可不曾想山西、河南吏民伏阙上书,周、晋诸王上朝启奏,逼得王振不得不把他官复原职,他用十九年的时间在打磨自己,正所谓“千锤百炼出深山”!

接下来就是“土木堡之变”,说实话每次一提到这里我就想抽朱祁镇,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打心眼里就讨厌这个人,出征不屯粮草,遇敌临阵脱逃,大明精锐毁之一炬,土木堡的一场血腥屠杀,大明名臣名将悉数战死,朱祁镇自己被俘,差点就让大明步北宋靖康之耻的后尘!这时整个大明王朝的文武,几近一扫而空,京城门户亦已洞开,面对也先率领的瓦刺,大明江山危在旦夕,朝野上下一片哀声,大部分文官都吵着南逃,不过正所谓疾风知劲草,板荡见忠臣,这时于谦站了出来,“言南迁者,可斩也。京师天下根本,一动则大事去矣,独不见宋南渡事乎!”

打嘴炮容易,纸上谈兵也见得多,但是于谦在明军主力精锐尽丧时,收集一群败将溃兵,自己亲自上阵,带兵守最重要的德胜门,并率领所有士兵出战,这种事关生死存亡的大仗,就是换成久经沙场的老将都得有的心理波动,更何况是文官出身的于少保,他还不是谋士,躲在城楼上登高望远,运筹帷幄,而是亲自带刀上阵,于谦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不是键盘侠、嘴炮党,“凡是放敌人入城者,主将先退者,军队先退者,格杀勿论!”听到这里所有人都深吸了一口气,看着眼前这个杀气腾腾的于谦,他们知道,于谦是来玩命的,也就是这样才一举打赢了京师保卫战,如果没有于谦,大明南迁之议便成定局,京师百姓,祖宗陵寝,就都丢给了瓦剌人,哪怕日后得以收复,对国力、国威的损失之大,都是难以估量的,“烈火焚身若等闲”,这一把大明将亡的烈火,烧出了一个与日月争辉的于谦。

对于另立新君当时有两种选择,一是拥立年幼的太子为君, 由朱祁钰监国;二是另立君王,这样既可以稳定人心,又可以断绝瓦剌的要挟,是一个明智的决策。可是从皇权传统来看却是兵行险着,朱祁镇依然健在,且皇太子正式册封的情况下另立朱祁钰为帝,这实际上是于谦对现存皇统的一种颠覆,以一介臣民卷入了皇权更替的漩涡中,其中的政治风险不言而喻。

孟子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于谦深受儒家“民本”思想的影响,始终尊崇“民为邦本”的主张,他所忠于的不是封建君王,而是苍生社稷,具体来说是儒家主张的“从道不从君”。 所以他在国家危急存亡的特殊情况下,明确提出“社稷为重君为轻”的口号,建立起新的领导核心,赢得了扶危定倾大业的主动权。

“浑身碎骨浑不怕,只留清白在人间”,有人说于谦之死是千古奇冤,但我只能说,也冤也不冤,虽说没有于谦与也先的斗争和周旋,朱祁镇恐怕早就命丧他邦了,所以于公于私,朱祁镇都应该很感激于谦,但是,他依然要杀于谦,是因为这里出现了一个比“公私”更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帝王”的权威,要知道,是于谦废掉了朱祁镇,尽管当时是为了大明王朝,也是为了朱祁镇本人的生命,但是此举无疑挑战了皇权的权威,这是一个不能触碰的底线,自古以来,行废立之事的臣子,几乎都没有好下场,因为没有一个皇帝允许有人挑战帝王的权威,如果也先直接杀了朱祁镇,那么朱祁钰登基很自然,于谦不用死,如果朱祁钰一直监国,那么等朱祁镇回来,于谦也不会死,但是这两个条件,于谦都只占了一半。

天顺元年正月十七,石亨,徐有贞等人迎接朱祁镇复辟,时为“夺门之变”,于谦以谋逆罪下狱,处死,“丁亥弃谦市,籍其家,家戍边”。不要以为就是斩首之后弃市,而是先砍手脚四肢,再砍头的酷刑,于谦自己当然知道对于社稷来说,朱祁镇重新上台是最稳定、合法、靠谱的选择,他对夺门之变全过程的缺席,也代表了他的态度,只是他没能猜到,朱祁镇有这么的心狠手辣,当时主审官对谋逆之罪查无实据时,徐有贞说,“虽无显迹,意有之。”

三百年前,有一名权臣说了一句同样的话,杀了一个同样的人,而这两人又葬在同一个地方。

抄家时才发现于谦家无余财,只有一间房门上锁紧闭,打开一看,里面奉着的是七年前皇上赐予的蟒袍和宝剑,都督同知陈逵敬佩于谦忠义,收其遗骸,第二年归葬杭州,天顺八年,英宗死,宪宗继位。为于谦平反,诰曰,“当国家之多难,保社稷以无虞,惟公道之独恃,为权奸所并嫉。”

与岳飞不同,于谦真真正正为大明留下了北国的半壁江山,可这半壁江山却不能容下他。

于谦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的爱国行为有些时候是忤逆皇权的,这么做的后果就是临死他都不知道后世的史书会把他写成一个忠臣还是一个乱臣,可他的可贵之处就是在明知道自己很可能会死,而且连好名声都得不到的前提下,仍然坚持的为了国家民族做了正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