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宋·孔平仲续世说

【原文】李林甫为相,好陷人,世谓林甫“口有蜜,腹有剑”,以其阳与人善,啖以甘言,而阴挤之也。与李适之争权不协,适之性疏,林甫阴中之。林甫尝谓适之曰:“华山有金矿,采之可以富国,上未之知。”适之心善其言,它日,从容奏之。玄宗大悦,顾问林甫。林甫对曰:“臣知之久矣,然华山,陛下本命,王气所在,不可穿掘,臣故不敢上言。”帝以为爱己,薄适之言疏之。适之惧,求为散职,由此罢相,竟贬宜春太守,又胁杀之。

【译文】李林甫担任宰相后,喜欢陷害他人,世人称他为“口有蜜,腹有剑”,这是因为李林甫表面上装出友好的样子,说些好话来骗取信任,暗中却加以排挤打击。李林甫与左相李适之因争夺权利而产生了矛盾。李适之性情粗疏,李林甫暗地里中伤他。李林甫曾经对李适之说:“华山有金矿,如果加以开采,可以富国,皇上还不知道这件事。”李适之认为李以其林甫的这番话很好,过了几天,借奏事之机很自然地向唐玄宗说了这件事。唐玄宗大为高兴,向李林甫询问此事。李林甫回答道:“我早就知道这事,但华山是陛下的命根子,也是王气所在之地,不可开挖,所以我不敢对您说。”唐玄宗听了这话,认为(李林甫)对自己忠心耿耿,反过来责怪李适之考虑事情不周到。后由于韦坚被贬,李适之惧怕,请求改任散官,于是免去宰相职务,被贬为宜春太守,又受到李林甫的威逼而服毒自杀。

【注释】李适之694(~747年),一名昌,陇西郡成纪县(今甘肃秦安)人。唐朝宗室、宰相,唐太宗李世民曾孙,恒山愍王李承乾之孙。历任御史大夫、刑部尚书。天宝元年(742),拜左相,后受右相李林甫排挤。坐与韦坚为朋党,贬为宜春太守。后李林甫派御史罗希奭杀韦坚于贬所。罗至宜春李适之忧惧,服毒自尽。李之喜宾客,善饮酒,杜甫列为“饮中八仙”之一。

李林甫(683年-753年),小字哥奴,祖籍陇西,唐朝宗室、宰相,长平王李叔良曾孙。

韦坚(?~746年),字子金,京兆万年(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时期大臣,兖州刺史韦元珪之子。